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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登封网讯 今日(3月10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新乡市纪委通报了3期“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典型问题。其中,河南省原阳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松庆,党组书记、局长王亚玺在大气污染纺织专项督查期间,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被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据通报,2015年11月,在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期间,原阳县万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原阳县新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扬尘治理,太平镇搅拌站、太平镇扁担王搅拌站擅自恢复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原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书旸负有直接责任,原阳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松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王亚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015年11月,原阳县监察局给予刘书旸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周松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王亚玺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6月12日中午,新乡县合河乡西永康村东北角麦地的麦茬被路人丢弃烟头引燃,火势蔓延燃着西永康村李安成养鸡场鸡棚,致使6000多只种鸡被烧死,造成经济损失70多万元。朱性宾作为西永康村包村干部,在秸秆禁烧期间,未能认真履行禁烧职责,工作懈怠,使群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15年6月,新乡县合河乡党委给予朱性宾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封丘县曹岗乡后庄站行政站长孙付建、包村干部王红军在2014年贫困户上报过程中,孙付建和王红军把关不严,致使该站鹿合村一户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户上报,被上级审计时发现。2015年12月,曹岗乡纪委给予孙付建党内警告处分,曹岗乡政府给予王红军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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