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登封网讯 新常态下,煤炭行业如何扭亏解困?在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的同时,我省将采取财税、金融、土地等多方政策支持,促进煤炭行业加强经营管理,推进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这是3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中获取的信息。

  完善煤电协作机制,促进煤电一体化发展

  煤电产业协同发展是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重要手段。为此,《意见》首先强调,将省外来电纳入对省电力公司目标考核体系,合理控制国家计划以外的省外来电,增加外送电量,稳定省内发电市场。同时,完善中长期煤炭买卖合作协议机制,探索建立省骨干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合作发展新机制,加快发展煤电一体化,推动省内火电企业通过股权置换、增资扩股等方式,参股或控股省骨干煤炭企业。

  加大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

  促进煤炭行业扭亏解困,我省给出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在金融政策上,《意见》提出,支持省骨干煤炭企业通过金融市场等多种渠道融资,加大股权性融资力度,发债替代高成本融资;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在财税支持上,《意见》提出,2016—2018年,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对省骨干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并免收省骨干煤炭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煤炭困难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申请核准后,可缓缴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费;改革资源环境价款征缴办法,从2016年起三年暂缓提取和缴存煤炭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同时研究出台适当降低洗选煤资源税折算率等支持政策,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

  在土地政策上,《意见》提出,煤炭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出让收入可用于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对用地手续完备的腾让土地,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等等。

  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推动转型升级

  《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建设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矿井、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及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确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需要新增产能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用3年左右时间,依照国家退出标准,关闭淘汰相关矿井。全面实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支持分类处置兼并重组煤矿,制定停产关闭矿井财政补助、职工安置、产业转型等扶持政策,支持扭亏无望的矿井关闭退出。

  鼓励转岗就业、自主创业

  《意见》提出,支持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2016—2018年,省财政每年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5000万元,对完成分离移交工作的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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