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章杰通讯员陈聚涛
核心提示|春节期间,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多部门联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29个。
昨日,市纪委公布了相关查处的典型案例,并表示会将查出的线索进行进一步核实后,向社会公布。
【明察暗访】516个重点场所查出问题线索129个
据悉,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洛阳市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申和明确了13项廉洁规定。2月1日起,市纪委组成9个检查组,协调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对饭店、酒店、洗浴中心、家属院内的隐蔽会所、歌厅、茶社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
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对各大型超市、土特产商行、年货市场,通过查看提货单、发票、销售清单和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重点检查公款购买年货、节礼、购物卡(券)等问题;对机关事业单位门岗、收发室、停车场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规使用公车、参与赌博等违纪问题。
据统计,春节期间,洛阳市共对516个重点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涉嫌公款购物、公车私用、公款接待等各类问题线索129个。目前,这些线索正在进一步核实中。“近年来反腐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腐败问题也就越发隐蔽,不容易发现。除了我们成立暗访组侦查外,还需要群众的举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典型案例】两条玉溪烟换来一条党内警告
昨日,洛阳市纪委公布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高新区担保中心主任唐峰松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
2016年元旦放假期间,唐峰松将高新区担保中心号牌为“豫CJX637”的公务用车停放在其居住小区,并在假期内多次动用该车办理私人事务。唐峰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构成公车私用错误。高新区党工委给予唐峰松党内警告处分。
2.洛宁县上戈镇东岭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三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11月,王三虎借为群众争取危房改造名额之机违规收受他人玉溪香烟两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洛宁县上戈镇纪委给予王三虎党内警告处分。
3.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
月,平乐村违规向村干部8人发放补贴14400元。孟津县平乐镇纪委分别给予平乐村党支部书记郭晓科、村委会主任郭留建、村报账员郭亚平党内警告处分。
4.洛龙区司法局副局长马留芝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
2015年9月23日下午下班后,马留芝违规将洛龙区司法局号牌为“豫CD181警”的执法车辆停放在其居住小区内。次日8时许,马留芝使用该车处理个人事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洛龙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洛龙区司法局局长赵胜利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洛龙区司法局纪检组组长陈雪平做出书面检查。
5.吉利区吉利乡北陈村私自改变考察内容进行旅游问题
2015年9月12日至16日,北陈村报请吉利乡党委同意,由北陈村村委会主任孙书林带领该村部分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共计36人到陕西杨凌参观考察现代农业种植。考察期间,考察组私自改变考察内容,自由活动一天,到延安参观一天,这两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考察结束后,吉利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不合规考察费未入账报销)。吉利乡党委给予孙书林党内警告处分。
6.伊川县吕店镇周沟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5年中秋节,周沟村党支部书记周会朝违规用村里经费为村里12名干部发放苹果和橘子各一箱,合计1150元整。吕店镇纪委给予周会朝党内警告处分。
7.洛宁县畜牧局局长刘新延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
2016年2月3日下午,刘新延乘坐下属单位洛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洛宁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号牌为“豫CN1058”的公务用车,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为其亲戚送土特产。洛宁县纪委给予刘新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