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从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印度尼西亚农业部长4号令《关于进出口新鲜植物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于2016年2月正式实施,该法令对输往印尼的蔬菜、水果、粮谷、豆类、坚果、茶叶等103种植物源性食品提出了严格的质量安全要求。
该《规定》要求输印尼的食品农产品建立严格的准入体系、监控措施和安全限量标准,据了解,此法规覆盖了我国85%的输印尼食品农产品。
目前,南阳市出口印尼食品农产品企业约20家左右,出口创汇约3000万人民币,主要产品有干食用菌、辣椒干、保鲜大蒜等。
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在产品生产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建立自检自控体系;按照规定科学使用化学投入品,每批出口产品要随附经印尼方面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避免因此无法通关而造成损失。(生俊东 王君杰 赵英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