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登封网讯 昨日,记者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登记流程的要求,不断深化本市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市市场监管委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天津市试点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据悉,本市在全国已开展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的省市中,是适用企业类型最多的省市之一。
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委将本市登记主体量大、登记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多种类型主体登记问题的自贸试验区、宝坻区、武清区作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区。在本市试点区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无债权债务或已开展经营活动但申请注销登记时已对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企业,可以依据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申请注销登记,但法律法规规定在注销前应当办理审批和被依法宣告破产及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企业不适用该办法。在构建便捷有效市场退出机制时,办法在加强监管方面也制定了有效措施,如企业在注销登记前因申请注销登记被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不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将作出撤销登记处理,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