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2015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6633.51万元,仅为2014年的一半。2014年该区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33亿元。白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官网公布了上述数据。
白云区2015年社会抚养费大幅下跌具有代表性。公开资料显示,白云区是广州市历年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最多的区,其2012年、2013年、2014年的社会抚养费总额分别为1.18亿元、1.96亿元、1.33亿元,连续三年征收总额均为各区之首。
此外,广州市越秀区也已公布:该区2015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总额为1483万元,同比下跌60%。公开资料显示,越秀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社会抚养费总额分别为2762万元、9487万元、3638万元。
尽管广州市其余各区暂未公布2015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但社会抚养费大幅下跌已成定局。
广州市社会抚养费的峰值出现在2013年。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2013年广州市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2013年广州市社会抚养费高达11.1亿元,较2012年的4.71亿元暴增133.74%。
广州市财政局解释称:这是因为2013年广州市修订了《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及其超生子女不能获得广州户口”备受关注。很多以前违法超生的市民以为,在2013年8月1日以后,超生小孩再也不能入户广州或者迁入广州了,所以都赶在2013年8月1日前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后社会抚养费总额开始大幅下跌。原因有二:其一自2013年底开始,中国先是放开“单独二孩”,又于两年后宣布实施“全面二孩”,新增的“超生儿”锐减;其二是国家三令五申要求计生与落户脱钩,这使得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变得艰难。(详见《广东新政:计生与户籍脱钩》)
在2016年1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称:社会抚养费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须继续坚持;对于政策实施之前“超生”的,已经处理完成的要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完成的,由各地“依法妥善处理”。
广州市社会抚养费大幅下跌的情况,正是中国各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缩影。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基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采用分期支付的方法,只需缴纳一期即可出具计生证明,余款便不再追缴,实际上只需缴纳应缴数额的四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详见《计生“黑户”洗白难》 )
社会各界关于 “暂停或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建议从未间断。2016年1月1日修正后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早在2014年底,国家卫计委就已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递交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将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但此后就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