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北京将建立起符合北京市实际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

  所有受助人员均须采集指纹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各救助管理机构利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业务,对所有进入机构的受助人员采集指纹,并及时查询比对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救助信息和寻亲信息。记者从救助站了解到,新增的指纹采集程序涉及一套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系统已经安装完毕,各个救助站已经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新系统将会陆续使用”。

  发现疑似被拐比对DNA

  据了解,对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当地群众、比对公安机关失踪人员管理系统、发布协查通报等方式,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此外,对救助管理机构报请需要采集DNA数据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一个月内免费采集DNA数据,并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将比对结果反馈救助管理机构。

  微信等新媒体成寻亲发布渠道

  据了解,经快速查询后,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等适当方式发布寻亲公告,公布受助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各个区还可以结合现有资源,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渠道发布寻亲信息。

  对快速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经常与其接触、交流,采集其叙述内容,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并及时甄别核实,并逐步建立长期滞留人员身份查询激励机制,对查询效果明显的人员或单位给予奖励。

  救助机构须送危重病人就医

  对于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在救助管理机构超过10天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可采取多元化安置渠道进行妥善照料安置。例如充分利用现有救助场所和设备,在站内开展照料服务;可通过提供服务场所、开展项目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护理机构进行照料服务;对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将其送往当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康复。

  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时间满30天,发布寻亲公告两周后,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应报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安置。意见规定,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未成年人,不得将其托养在养老院、敬老院等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记者 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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