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水利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全社会水利投入累计达664.58亿元,较“十一五”增长227.4%(“十一五”全社会累计水利投入203亿元)。

  ——解决了501.7万农牧民和34.8万学校师生的安全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十一五”末的60.8%提高到了70%。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17万亩,较“十一五”末增长9.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118万亩,较“十一五”末增长60.6%,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25万亩,较“十一五”末增长55.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十一五”末的0.50提高到0.52。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了46%、27%。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50万亩(“十一五”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35万亩)。

  为了大力发展自治区水利事业,水利厅制定了“十三五”主要目标。

  ——全社会水利投入达到1500亿元。

  ——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达到流域规划确定的防护标准,黄河干流全部达到规划标准,辽河、嫩江干流治理段落堤防达到规划标准。经过治理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重要段落堤防基本达标,防洪标准提高到20—50年一遇洪水标准、中小河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到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重点段落基本达标,防洪标准提高到10—20年一遇洪水标准。

  ——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11.5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5%和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农村牧区供水实现受益人口736.9万人,其中改造受益人口536.3万人,新增受益人口200.6万人(水利部未定)。全区集中供水率达到8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供水保障率,其中小型水利工程达到90%以上,其他工程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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