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登封网讯 地铁站台、滚动的扶梯……他不放过每一次可以把烟头扔进女乘客帽子里的机会……

  为寻求刺激,沈阳一名56岁的男子盯上了乘地铁的女乘客,一周内他四次故意往女乘客帽子里扔点燃的烟头。

  年过50岁的他劣迹斑斑,曾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刑20年。最终,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周四次将烟头扔进女乘客帽子里

  56岁的沈阳男子刘波(化名),大学文化,曾因犯抢劫、强奸罪而丢掉了自己的工作。

  2014年,因生活琐事心情郁闷的他想发泄内心的不快,便盯上了乘坐地铁的女乘客。

  2014年12月24日晚6时许,刘波在沈阳地铁一号线于洪广场站附近,环顾四周无人注意,他趁机将两个点燃的烟头,扔进路过此处的女乘客付某上衣帽子中,造成对方上衣损毁。经鉴定,衣物损失价值500元。

  同年12月29日中午12时许,刘波在沈阳地铁一号线于洪广场站,使用同样的方法,将两个点燃的烟头扔进在站台上等车的女乘客上衣帽子中,致其上衣损毁。经鉴定,衣物损失价值300元。

  几天过去了,仍旧没人找上门来,刘波沾沾自喜,认为自己的举动特别高明。12月30日下午1时许,刘波来到地铁一号线铁西广场站一入口步行梯,遂将两个点燃的烟头扔进正在进站的女乘客上衣帽子中,致其上衣损毁。经鉴定,衣物损失价值800元。

  3个小时后,刘波来到地铁沈阳站站一出口上行扶梯,将两个点燃的烟头扔进正出站的女乘客上衣帽子中,经鉴定,衣物损失价值100元。

  2015年1月7日,刘波被公安机关抓获。

  因琐事和女友争吵他对女性产生仇恨心理

  对此,56岁的刘波称,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家庭和生活琐事而心情郁闷,虽然他之前有一份可以养家的工作,但因自己强奸、抢劫被判刑20年,出狱后的他不思悔改,1999年,他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出狱后的刘波结婚生子,但在儿子三四岁时,妻子和他离婚。此后,他一人带着孩子生活。案发前,刘波又处了一个女朋友。

  2014年12月24日,刘波和女友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刘波称,女友要去歌厅当服务员,他不同意,随后喝了点酒,心情极差的他对女性产生了不满甚至是仇恨的心理。

  当天,他来到地铁站附近,为了寻求刺激,他盯上了乘地铁的女乘客。

  他将点燃的烟头趁人不备扔进女乘客帽子里,他感觉自己心情特别好。几次下来,都没被他人抓住,他继续作案,有时候一下午作案两次。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波在公共场所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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