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 实习记者 汪妍延) 全国范围的楼市去库存正在持续,海南省近日颁布新政,要求部分市县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的两项审批——用地审批和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市场专业人士认为,此举明确市县政府审批责任,有助抑制“土地财政”心理,避免无节制供地。

  海南省政府2月23日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下称新政),提出多项去库存举措,大致可分控制供给和促进需求两个方面。

  控制供给方面,新政提出“两个暂停”: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及产权式酒店的用地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此外,产权式酒店开发比例,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20%——商品房主要包括商品住宅及商业用房。

  海南中原地产策略中心分析认为,此举明确了市县政府的审批责任,有助于避免地方政府因“土地财政”惯性导致的无节制供地。

  新政还规定:对于已取得商品住宅用地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以及虽如约动工但动工面积不足50%的房企,禁止参加新的商品住宅用地竞买。

  海南中原地产策略中心认为,这就为地方政府设定了执行标准,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囤地行为。

  促进需求方面,海南省政府要求“加大货币化安置”,有效利用楼市存量:自2016年起,各市县原则上停止新建公租房,而要通过货币化方式予以保障。实物配租房源不足者,可以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宅,筹集公租房房源。新政还鼓励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大力消化楼市存量。

  整体而言,海南省经济对房地产依赖程度较高,官方统计显示,过去一年全省3300多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中,约有一半来自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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