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目的是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自住房。国管公积金强调,购房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这意味着,该政策不妨碍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如果额度不够,也可以选择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
什么是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个入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对符合资金中心贴息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由资金中心在批准的贴息额度内,按照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向借款人补贴利息。
通俗地说,就是公积金贷款是有上限的,如果购房人的贷款总额比较多,就可以到相关的商业银行贷款,其中对商贷和公积金贷的利息差由公积金方面贴息解决。比如一共贷款200万元,而公积金只能批准80万元,那么就200万元整体先去银行贷,其中80万元在还贷中则由公积金方面贴息。
暂停贷款政策性贴息会影响多少人?
就目前而言,受直接影响的不算多,但间接波及的范围还是不可小觑的:
申请贴息贷款相比组合贷款,更简便,手续也少得多,并且会节省一些费用,故某楼盘“是否可以申请贴息贷款”对一些购房者,特别是预算紧张的置业人群而言已然成为是否入手的重要因素。然而,在贴息暂停后,贴息贷款的优势弱了不少,购房者需要重新打量预算不说,相关楼盘的开发商恐怕也要想想其他对策,发掘自身新卖点了。
辽宁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
近日辽宁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也进行调整,以往省直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可在首次提取时全部取出,贷款者可自行支配,不过这种首次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将被取消了。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为从首次提取开始,主贷人每次提取额为自有资金已还贷款本息合计额加还款期内未来12个月应还贷款本息额,规定自2016年3月1日办理提取业务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