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7日下午,被告人胡某到登封市唐庄乡塔水磨村胡家岭给去世的爷爷上坟烧纸时,由于风大不慎将山林引燃,造成过火面积126.8亩。被告人胡某事后带领家人补栽苗木5000棵,并保证之后持续再补栽,实现对自然环境的修复。8月23日上午,登封市法院审判这起失火破坏环境案件时,认为胡某有悔过和积极改正错误的表现,决定对胡某给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据悉,这是登封市法院上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起破坏环境案件。
8月23日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1984年出生的胡某,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后神情沮丧。提起自己因给去世的爷爷上坟引发山林失火的事,他追悔莫及。
据法官介绍,今年2月7日下午1时许,胡某到登封市唐庄乡塔水磨村胡家岭给已故的爷爷上坟烧纸时,刚点燃火纸,一阵大风刮来,火纸瞬间引燃了地上的荒草。胡某虽奋力扑救,火势却越来越猛。闻讯赶来的当地村民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扑救,终于将大火熄灭。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26.8亩,其中林地15.6亩,未成林地64.3亩,宜林地46.9亩。3月11日,被告人胡某到登封市森林公安局投案,后被取保候审。6月14日被移送登封市法院审查起诉。
胡某说,当时看到火纸引燃了林地,他赶紧折了一些树枝上前扑救,由于当时风大,火势无法控制。他想打119报警,却没带手机。后来村里人闻讯赶到,帮他一起灭火。一直等到天黑把火完全扑灭后,他才回家。当时心里十分害怕、后悔,第二天便与家人商量,买些树苗上山补种。如今,他和家人已在山上种了5000棵树。为了挽回损失,他主动给村里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在明年植树节前再补栽1.5万棵树。
法官审理后认为,胡某失火造成林木火灾,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虽情节较轻,未造成人员伤亡,仍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犯罪后积极补栽树木,有悔过表现,并保证之后持续补栽树木,故法院决定对胡某给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上午10时30分,法官当庭宣判: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在当天的庭审中,作为主审法官的该院副院长郭国斌对被告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他说,烧纸钱、放鞭炮是我国民间传统的祭祀方式,为此每年都要引发上千次的火灾,极大地破坏了环境,已成为一种陋习。为此,国家一直在提倡文明祭典,希望用鲜花、扫墓、鞠躬等方式,替代烧纸和鞭炮,以保护环境。记者李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