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中国商务新闻网讯:近日,汝州市果农王先生和张先生向本网反映称,正在开工建设的国道G207路线规划,要征用他们种植果树的土地,但在没有达成征地协议、没有领到补偿款的情况下,钟楼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就将他们种植的苹果树铲掉,令他们损失惨重。

  4月6日上午,本网记者赶到汝州市钟楼街道办事处程楼村了解情况。在王先生和张先生的带领下,本网记者来到他们种植苹果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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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这里已经变成了一条宽约30米的道路,道路旁边还有未遭破坏的苹果树,已经开出了花朵。现场还停留着数台挖掘机和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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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此处原先是一处荒废的砖厂,1993年,王先生和张先生先后来到这里“开荒”,他们均与程楼村签订租地协议,租期都还剩有一二十年。

  “前些天村干部通知说,修建207国道,要征用我种植果树的土地,补偿标准为每棵220元。”王先生说,据他了解,2015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苹果树9-25年,每棵树补偿600-1800元,与办事处所给的补偿标准相差很大,苹果树一年卖果子也好几百,补偿款连一年卖苹果的钱都不够,他没同意。此后几天,村干部和钟楼街道办事处的人就没有再找他商量。4月1日,钟楼街道办事处组织一百多人就开着挖掘机,把地里种植的苹果树强行推掉了,毁坏的苹果树有866棵,约6亩地。

  与王先生一样,张先生也没有与钟楼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达成征地补偿协议,他损失了1800棵苹果树,约10亩地。另外,他建造的两间房屋也被推掉,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与他们有相似遭遇的还有一名养殖户岳女士,今年49岁的岳女士经营一家养猪场,在王先生和张先生的果树被推掉的当天,她的养猪场也有部分房屋遭到强毁,共有9个产床被毁,损失近万元。另外,她在反抗的过程中,被4名男子强行架走,上衣被撕毁,手臂上有多处淤青。

  2014年10月,河南省政府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7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严禁使用土地,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未足额落实,不得实施征地。汝州市钟楼街道办事处在未与果农达成征地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毁坏果农果树,是否有违规之处?

  另外,2015年中央1号文件对苹果树征地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为何汝州市钟楼街道办事处不按律执行呢?

  对此,钟楼街道办事处负责此事的陈副主任介绍称,对王先生和张先生的果树补偿款已经拨给了村里,但因双方参照的补偿标准不同,他们并不认同。

  陈副主任表示,苹果树征地补偿每棵220元是平顶山市于2012年定的补偿标准,汝州市征地补偿一直是参照这个标准执行的。至于2015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汝州国道G207建设指挥部暂时不认可,新的汝州市补偿标准已经河南省政府提出了实施申请,但根据地方情况来说,还没有得到批准。

  另外,陈副主任说,国道G207建设指挥部规定,一亩地种植的果树棵树标准为83棵,不多于83棵,按棵树赔偿,多于83棵则按亩赔偿,考虑到王先生和张先生种植的苹果树已有一二十年之久,正处于盛果期,按亩赔偿的话对他们太不公平,他多次向指挥部申请,才为他们申请到了按棵数赔偿,一棵树赔偿220元。

  最后,陈副主任表示,针对双方存在的分歧,他将尽快组织各方协商,尽可能达成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但是截止记者发稿前,群众又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根本就没有人来找他们商量怎么办。

  对于此事,本网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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