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网

  “颁发征信企业的《企业信用A-AAA等级证书、等级报告、等级牌匾》及证明等,允许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此AAA标志……二、三十项优质服务”正是看到这样的承诺,多名21315全国征信系统代理商,投资3万元至50万元不等与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中品质协公司)签署《协议书》。

  1月25日,多名代理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交纳了代理费,款项直接汇入中品质协公司账号。但是,因为该公司手续不齐全无法在当地备案,故无法开展工作。他们表示,“中品质协公司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非常严重!这种行为已构成欺诈。”他们到北京找到要求退款无果,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1315全国征信系统宣传页截图

  《申请建立21315全国征信系统代理中心协议书》

  《申请建立21315全国征信系统代理中心协议书》第八款

  征信?还是借信行骗?

  去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地代理商刘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成为21315全国征信系统中品质协的代理商,并将20万元代理费直接汇到入中品质协公司的账户。

  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主要问题有:一、目前中品质协公司的资质在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无法备案,该银行征信处的工作人员曾两次到他办公室以手续不齐为由,不准他开展任何工作;二、公司在群里向所有代理商发电子版资料,承诺有二、三十项业务,均无一兑现,不可操作。公司的业务至今无法落地,无法开展工作,很多代理商皆面临这些问题。

  对此,刘先生等代理商多次向中品质协公司反映,但均未得到解决。“他们自己没有征信系统,挂的人家公司的系统一直不正常,连基本功能都不能正常使用。而且,他们只有一个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备案,没有信用评级资质的备案,他们颁发的牌子对客户而言没有任何作用,得不到任何官方认可。”

  刘先生强调,中品质协公司所有承诺均无一兑现,就像某餐馆承诺有50道菜,结果他去时只有2道菜,这是虚假宣传。再者,签署《协议》且收了代理费又不提供服务,单凭一张备案的复印件竟卖20万元?如果是他们没有能力开展工作,那是他们的责任。但是,现在的责任是公司手续不齐。下一步,他们将到监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投诉,及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他们期盼新闻媒体介入曝光。

  代理商怨声载道

  “全国共有20多个代理商,代理费从数万至50万不等。中品质协公司的征信、质量评级、信用评级、金融都无法在当地备案,我们都上当受骗了。”来自山西省某地代理商梁先生气愤地说。

  黑龙江大庆李女士回忆称:“快一年了,压根就没法运作起来,因为这个项目根本没落地。他们(中品质协公司)所宣传的和实际操作差距太大!比如说给企业带来什么,根本就没有,我们不能做欺骗人的事。我交了25万元的加盟费,要他们把钱退回来,还要赔偿我的损失。”

  据了解,中品质协公司因无数据库,无法建立企业档案,无法给企业评级,导致代理商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中品质协公司网址为http://www.21315.com/,“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网址为http://www.21315.org/,“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与中品质协公司实为一体,负责人均为陈泽华。

  中品质协公司网站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被媒体多次曝光其不诚信等诸多问题,甚至是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同时,该“协会”早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野鸡协会”、“山寨协会”。

  “他们备案都没有,以一个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去评级根本就没有资格,却要我们代理商向企业颁发那些没有价值的所谓诚信牌匾,简直就是忽悠人。他们还承诺帮我们向政府对接,他们的数据库有多少多少……其实这些根本就没有!我们很多代理商都做不下去,先别说25万加盟费,我们还要租房、员工工资等,没法撑下去了。”李女士如是说。

  四川省广元市代理商青某签订协议的时间要比黑龙江大庆市李女士还要早,他们的遭遇基本一致,均因无数据库支持,无培训和服务,一直无法开展征信工作,造成的损失也很大。

  法律链接

  据相关规定,即使在中国人民银行获得征信备案登记,但在各省、市开展有关工作时必须取得当地的征信备案等手续。

  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分为两种:一种是虚构事实,让当事人信以为真,从而骗取钱财;另一种是利用合法的手续和身份掩盖非法目的,将他人的钱财占为己有。从本案件来看,中品质协公司对代理商有承诺在先,且收了代理费又无实际服务行为,其主观上有欺骗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故意,客观上只有一份征信备案,又存在隐瞒其无评级等资质、拿别家公司的数据库,故已符合主客观要件。至于是否构成涉嫌诈骗,待有关部门调查。(陈儒兴)

  本文来源:http://u.zp.china.com.cn/news-745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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