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该局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清查”,进一步规范临时税源管理。

  一是规范程序。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加强税源巡查,发现达到起征点及时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严格“双定”管理,对临时经营户的税负参照同行业的经营利润率,进行调查、测算,合理核定纳税定额。二是加强配合。通过与国税、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交换、比对,掌握季节性税源的详细资料,建立档案,录入征管信息,做到“户源清、户况明”。实现国、地税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运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三是动态管理。管理员不定期下辖区检查,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掌握纳税人动态信息,纳税人法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变化等情况,以及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点、联系方式等是否属实。四是加大宣传。及时将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办税程序向社会公告,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预防征纳双方信息不沟通等问题,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张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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