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7日电(记者刘志强)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暗查暗访工作细则》,明确了暗查暗访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和方式。其中提出,原则上总局办公厅每周统筹安排一次暗查暗访。(人民网2015年6月8日)

  “人身安全千万天,事故就在一瞬间”,不管哪行,还是哪家,只要出了安全事故,没有一个人会好过的,一旦出点安全事故,还会牵涉很多很多的人和事,比如近日的“‘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不仅国家主席牵挂着,全国人民牵挂着,救援的子弟兵牵挂着(“事故发生后,4000多名救援人员日夜奋战,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争分夺秒地抢救因事故失踪的同胞”),这事故最为揪心疼痛的是那“458个家庭”而牵挂着,人命关天啊!谁人不在乎?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你单位人都知道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制定出合理且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与主要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再实行责任监察制度(日访、月查、季排、年检);其次是配置齐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器材(如消防栓,灭火器,救生圈、防恐防暴什么的器材);最后每年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让单位职工有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应对能力。

  “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暗查暗访工作细则》”,并结合当下抓安全工作的实际,从多角度,多范围的去督查安全工作,旨意在于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作为单位一把手,不管权利的大小,还是职位的高低,对安全工作不得掉已经心,应该做到安全生产时时抓,天天抓,月月抓,把安全生产拿到议事日程;只有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有所保证,社会才能得以稳定。(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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