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称《建议》)要求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建议》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要积极推进沿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大通道建设,共同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广泛开展旅游等领域合作。今年3月,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称《愿景与行动》),也明确提出了促进“一带一路”旅游合作的诸多具体领域。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领域推进,“十三五”期间,基于“一带一路”战略的我国旅游业新的对外开放格局将向着更加务实和富有成效的轨道迈进,不断结出丰硕成果,进一步体现旅游发展在对外开放和国际区域合作中的独特优势。
在地区层面,努力发挥我国沿海、沿边重点地区的独特区位优势,推动边境旅游、跨境旅游、海上旅游的健康发展,有机融入“一带一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议》明确提出,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着力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愿景与行动》提出,要“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另外,新疆、内蒙古和云南等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陆上接壤边界长、拥有众多国家一类边境口岸,在发展边境旅游、跨境旅游,构筑边境旅游经济合作区、跨境旅游经济合作区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此外,我国东部沿海省份与东南亚许多国家具有良好的旅游合作基础,借助邮轮等新兴旅游业态,在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精品旅游线路方面具有可观的合作前景。
在企业合作层面,通过认真分析旅游市场需求,积极配置旅游供给,支持和服务于国内外旅游企业合作,为中国旅游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和吸引外资投资中国旅游做好具体的服务工作。据国家旅游局预计,“十三五”时期,我国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送1.5亿人次出境游客、带去2000亿美元旅游消费;同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将会进一步拓展我国的入境游市场,形成我国入境旅游发展新的增长极,我国有望吸引沿线国家8500万人次游客来华旅游,拉动旅游消费约1100亿美元。如此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外旅游企业必然是最大的受益者,需要按照《建议》要求,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市场化运作,提早规划和储备一批务实合作的旅游项目,努力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对旅游合作项目的投资,建设和提升一批“一带一路”旅游合作领域的标志性项目,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市场开拓能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的旅游企业,以此夯实新一轮旅游行业对外开放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