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引擎,由此诞生了南京兴隆陶瓷城,打造了金陵第一街。二十一世纪以来,房地产开发如火如荼,经营多年的兴隆陶瓷城遭遇强拆。

  拆迁理由:迎接十运会,修建奥体中心

  南京兴隆陶瓷城是南京市建邺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由浙江商人王尤德先生投资的南京江华陶瓷有限公司兴建,占地面积100余亩,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年市场交易额超过10亿元。陶瓷城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于1996年12月经建邺区计经委批准兴建,第二期于1997年11月经建邺区政府兴隆办事处批准兴建。

  2003年10月10日,建邺区房产管理局下达了《拆迁通知》,陶瓷城所在区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将用于建设十运会重点项目奥体中心,但双方并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

  拆迁依据:说你违章,你就违章

  因补偿协议迟迟未能达成,2005年7月25日建邺区执法局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声称陶瓷城是违法建设,限三日内自行拆除。向执法局申辩无效,王尤德找到了建邺区政府。时任建邺区常务副区长梁建才说:“上面压得这么紧,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啊?说你违章,你就是违章,这个我们都请示过了。”

  2005年8月26日,南京市建邺区执法局组织300多人对兴隆陶瓷城进行强拆。由于拆迁现场江华陶瓷公司员工及经营户的激烈抵抗,拆迁工作被迫停止。但是,在阻止强拆过程中,王尤德被打伤了腰。

  拆迁目的:转让土地,开发房产

  2006年12月13日,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兴隆陶瓷城所在地块被强行挂牌出让。2007年1月18日,江苏凤凰置业公司以10.1亿元取得该地块,用于开发房地产。

  那么,奥体中心呢?

  拆迁时间:大年三十 商户放假

  2008年2月6日,大年三十,江华陶瓷公司工作人员和陶瓷城业主放假过年之际,建邺区政府不辞劳苦组织500多人将兴隆陶瓷城夷为平地,存放于办公用房内的大量财物和财务账本灭失。

  拆迁损失:陶瓷城覆灭 损失2.9亿

  2009年1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建邺区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莫名其妙的是,被强拆的35430.50平方米建筑物,法院认定30000平方米拆除合法,5430.50平方米拆除违法。

  据江苏淮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江华陶瓷公司实际损失为29166.9万元。

  拆迁补偿:十年维权 十年未果

  苦心经营的陶瓷城没了,王尤德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进了无数的政府部门,写了无数的上访材料,打了几年的官司,目前还在继续。跑了多少路,受了多少冷眼,没人记得清楚。王尤德说:“只要五星红旗还在飘,我就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

  拆迁质疑:贪污腐败?官商勾结?

  2011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在调研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时指出:“一方面违法现象突出,多表现为政府行为;另一方面,涉土腐败问题严重,集中发生在地方党政官员及与土地开发相关联部门的领导干部。”

  2014年9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南京市委常委、建邺区委书记冯亚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9月17日,曾于2000~2005年担任建邺区委书记的李强被江苏省纪委带走调查,大公网消息称“因为被查出在南京建邺区工作期间渎职”。值得关注的是,李强是冯亚军的前前任,两人都曾在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担任领导,而兴隆陶瓷城所在区域正位于河西新城。

  拆迁回顾:满怀豪情而来,悲伤掩泣而去

  王尤德说,在南京市招商引资政策鼓舞下,满怀豪情创建了兴隆陶瓷城。陶瓷城开业时建邺区领导纷至沓来,热情祝贺;开业后省市区三级领导经常莅临考察,鼓舞投资;各级媒体更是争相报道,原来荒芜的农田变成了“金陵第一街”。

  王尤德说,当初进行了多轮的拆迁谈判,因补偿标准未能达成一致,建邺区政府很是气恼,但没想到会被扣上“违建”的帽子而遭受灭顶之灾。维权十年,一把辛酸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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