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官网15日发布《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将对公务用车进行社会化改革,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7月16日 腾讯大成网)

  公车私用的现象在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很普遍,大家对此都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甚至把这种行为视为公务员的一种隐性福利。殊不知,公车私用是一种典型的以公谋私的现象,它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种机关的不正之风,也是一种特权腐败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加以纠正。

  目前,我们对公车私用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治理。一方面是各机关事业单位主体不愿主动去整治公车私用现象,认为这是在革他们自己的命;另一方面广大群众和媒体对公车私用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渠道:车都是一样的,开车出去办的事到底是公事还是私事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此,如何判定公车私用行为就成了一个难题。

  针对这种治理困境,四川省政府制定发布的《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给我们的公车改革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它提出要对公车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这就相当于给公车的使用界定了一个时间段,一个区域范围。这样的改革方式就方便了政府对公车的管理,也更为我们群众和媒体对公车私用现象提供了新的监督渠道,是对彻底整治公车私用现象取得的一次新的突破,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与此同时,通读整个《办法》,我们并没有看到《办法》中有任何对公车私用现象处理的可以量化的依据。什么情况下警告处分,什么情况下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什么情况下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显得很含糊,不明确。

  笔者认为,要彻底整治公车私用,我们就要“逗硬”。不仅要对公车私用的行为界定确立过硬的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对违反规定的公车私用行为的处理上要“逗硬”,要排除人为因素,制定严格的可以量化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上避免高举轻拍的处罚行为。通过“逗硬”的处理让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整治公车私用的决心和毅力,避免治理行为变成特定时段里的一场秀。(太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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