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11点,浙江省海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由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向海盐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其生涉嫌受贿案的庭审已近尾声。(中国共产党新闻网,7月10日)
从报道中我们得知,现年53岁的海盐县粮食局原局长陆其生一直都是“朴素”的代名词,穿的衣服是十几年前的,代步工具是28寸的破旧自行车。可以说他从来都很注重勤俭节约,工作上也是兢兢业业,但因精神空虚,搞起了网恋,最终而身陷囹圄。在我们为其扼腕叹息的同时,不要忘记回过头来认真反思和总结一下,这个案例,究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样的启示与教训呢?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从党十八大以来,因贪色而被查的官员不在少数,中纪委在通报中原来很少使用的“通奸”一词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高频词。本案中对粮食局原局长的公诉中虽然未使用“通奸”二字,但性质是大同小异,都是因为“色”的问题而引发的腐败,当事人也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些都在一方面说明了他们因精神上“缺钙”而害了自己,另一方面,说明我党对官员的作风问题、道德问题抓得越来越严,也证明了党纪大于国法的根本道理。
反腐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从本案中,陆某开始只是想在网上聊聊天来寻求精神上的慰藉,而且在2002年至2010年的八年时间里,只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一下网友,认为这是“小恶”无伤大雅,而选择了“为之”。然而,久而久之,“小恶”的频繁发生和不断升级而最终导致了“质变”,“清廉局长”最后还是与网友发生了关系,既违反了道德,又触犯了党纪,还因此而触犯了国法,让自己晚节不保,遭他人所唾弃,实在可悲可叹。
权力是把“双刃剑”,使用不好定会伤及自身。本案中粮食局原局长陆某,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先通过网友受贿,于是拿人钱财后不得不为他人“消灾”,在后来的招投标中暗箱操作。而当自己无法满足网友的条件时,又通过索要的形式向公司经理“借款”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可以说陆某在这些事情发生前,一直都是很好地运用着手中的权力,也因此给人们的印象都是“清廉”二字,而当权力改姓为“私”时,却使他深陷泥潭,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