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某为佛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从2012年12月起,叶某某积极参加“全某神”邪教组织,多次到南海辖区多个据点参加“全某神”邪教举行的“讲课”、观看视频等活动。南都记者昨日从南海法院网获悉,叶某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来源:搜狐新闻2014年7月14日)

  叶某某,27岁,中专文化,曾是佛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察。然而,有着大好前途的年轻人却因为传播邪教,并刑事拘留,最终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我们扼腕惋惜,却又满腹疑问:何以一个有朝气、有活力的年轻人会痴迷“全某教”这种邪教组织?究竟是什么在作祟?

  “全某教”恶习斑斑,他们崇尚欺诈、淫乱、暴力,特别是在今年5月发生的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命案,更是震惊全国。他们只顾向其追随者灌输他们的错误思想,而全然不顾这些人的道德作风问题。非但如此,在他们的思想中,甚至明显有鼓励人们放纵私欲的倾向。失去了道德上的约束,再加上思想上的纵容,所以“全能神”的追随者们,有着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道德之败坏,行为之残忍,令人发指。这些在百度都能搜索到的信息,为什么叶某某作为一名民警会不懂?而叶某某从事传播邪教更是已经有半年之久,领导、同事、家人又怎么不知?

  其实,公职人员崇尚邪教,这已经不是第一例,“法某功”时期更是有很多教师、公务员等高学历、高水平的人员知法犯法,赔上了自己的前途、家人、甚至自己的生命。在这些现鲜活的例子之后,叶某某的违法,更是为反邪教事业敲响了警钟。

  一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通过微信、微博、QQ等平台,加大对邪教危害进行宣传,使每个人都树立远离邪教的信念,不轻易接触邪教,更能主动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领导干部要经常性与下属进行思想谈话。领导干部再忙,也要抽出部分时间与干部交心交谈,一方面了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工作困难,另一方面也能了解思想动态,将一切歪念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是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人员处以重典。虽然法不外情,但是如果缺乏必要的刑罚手段,或是刑罚过轻,都容易导致违法成本过轻而使邪教参与者缺乏敬畏感,而随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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