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登封网讯 据扬子晚报7月16日讯 丈夫喝酒后骑燃油助力车带妻子回家,路上摔倒,妻子死亡,丈夫重伤。这起丈夫酒驾致妻子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肇事者是丈夫,被害人是妻子。该怎么处置已经构成犯罪的肇事者,是法不容情,还是情法交融?仪征市检察院通过多方走访,倾听百姓声音后,决定人性化执法,不予起诉。10日召开的晁旭涉嫌交通肇事案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开得很成功,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在内的各方人士表示认同。
团圆节发生惨祸,妻子遇难丈夫是“凶手”
去年中秋节,晁旭已经成家的两个女儿商量,将二老接到各自的家中过节,享受一下天伦之乐。二老满是欢喜,打算中午在大女儿家,晚上去小女儿家。
老晁平时爱喝点小酒,为了不让老晁在外扫兴,那天晚上老晁与小女婿、亲家一起喝了些白酒,妻子姜玉也就没加劝阻。
当晚9点多钟,二老准备回家休息。因为喝了酒,小女儿有些放心不下,临行前叮嘱老爸:“车慢点骑,到家来个电话。”老晁也回应了小女儿的叮嘱,叫小女儿放心。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老晁载着妻子的燃油助力车在回家的路上没走多远,便在一拐弯处撞上了路北侧的行道树,自己和妻子都被摔到了路旁的水沟里,双双失去了知觉。没过多久,途经此地的行人,发现水沟里躺着两个人,赶忙报警并将他们送至医院抢救。
妻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当晚便离开了人世。老晁则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抢救,在医院一连住了十多天,老晁的命总算保住了。当他得知自己的妻子在这次事故中死去的消息后,顿感天旋地转,不相信这是事实。当他慢慢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事实以后,万般悔恨,痛恨自己是“害死老伴的凶手”。
认真办案,多方走访倾听百姓声音
这起交通肇事案发生后,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并于今年6月15日将该案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小吴经过审查认为,晁旭酒后驾驶燃油助力车,造成妻子死亡的事实,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经过教育,晁旭已深刻反省到自己的酒驾行为,不仅给自己家庭带来了毁灭性打击,也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他人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鉴于晁旭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加之被害人是其妻子,该院公诉部门经过讨论,拟对晁旭作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将该案提交检委会研究。
院领导认为,在这起案件中,肇事者是被害人的丈夫,情况特殊,如何办案,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声音。从6月20日起,小吴与另一名检察官小秦围绕老晁其人开始了走访调查。
63岁的晁旭早年从部队退伍回到仪征十二圩农村,在家乡与妻子承包了村里的十多亩农田,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膝下的两个女儿也一天天长大成人,现都已为人妻、为人母。小吴和小秦首先找来老晁的两个女儿,了解她们对此案的看法。肇事者是父亲,被害人是母亲,双重的身份着实让她们姐妹俩有些尴尬。但姐妹俩冷静下来后认为:母亲在世时,父母感情很好,这次发生的车祸,并不是父亲故意造成的,况且在这次车祸中父亲自己也受了重伤。她们不想让父亲判刑,把父亲照顾好就是对九泉之下母亲最好的告慰。
在了解到老晁两个女儿的态度后,小吴和小秦又到老晁所在的村子,想面对面向老晁的左邻右舍了解老晁平时表现、夫妻感情、家庭经济等情况。村民们反映,老晁人很本分,不仅自己能干、顾家,对老婆也很好。本来很好的一个家庭,现在弄成这样,真没想到。老晁要是被判刑,他这一家可真是完了。
人性化执法决定不起诉,当事人感动得老泪纵横
仪征市检察院检委会了解情况后,认为晁旭虽然触犯了刑律,但法律也该有温情。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从人性化办案的角度出发,最终经检委会讨论研究,该院决定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晁旭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增强不起诉案件办理的公信力,该院决定去晁旭所在的村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让村民们感受到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也让晁旭本人和村民们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7月10日,晁旭涉嫌交通肇事案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如期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犯罪嫌疑人晁旭及其成年亲属参加了现场会。宣告会上,检察官对晁旭进行训诫教育,并发表检察官寄语,晁旭当场表示忏悔。
公开宣告会结束后,老晁老泪纵横,感激之余,真诚地表示,检察机关挽救了自己,也挽救了他的家庭,自己一定珍惜这个机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