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登封网讯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他被指控受贿1073万余元。(7月18日新京报网)

  在王素毅从政以来,不断受贿,最惊人的是一次受贿黄金达20斤,那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都可能见不到的数量。利用职务之便,官商勾结,收受金钱,提供“好处”。这样的私用权力的行为,受伤的终究还是老百姓。随意通过施工许可,给予帮助,助长着施工建设不合格“豆腐渣”工程的产生,最后又危害社会危害国家。

  官员的确认与提拔,本应该通过相关部门仔细严密的审核和考察。王素毅却私自“买官卖官”,这样提拔的官员,最后也会再次“照葫芦画样”的收取“回报”。为廉洁清正的官场,增添了一股不正之风。

  曾有人说过:腐败可以是一个国家走向灭亡。官员腐败是侵蚀国家“脊柱”的一个重大“害虫”,它会激起人民的愤怒,阻碍国家发展,甚至将国家引入“歧途”。1983年,国家治理了贫穷,今天国家治理腐败。相信党和国家的决策,为人民创造着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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