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凡 杨光德)
姚某和陈某系永善县某乡镇同一个村的好兄弟,平时常在一起玩耍,有啥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都不忘彼此,可谓兄弟情深义重,可就为了兄弟情义,两兄弟均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刑罚双双入狱。
2013年7月的一天晚上,姚某和该乡中学的两名女生陈兰(13岁)、陈梅(15岁,均为化名)一起喝酒玩耍。姚某想到其好兄弟陈某说过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不要忘兄弟,便产生了约陈某一起奸淫两名女生的念头,便以送两名女生回学校为借口,将两名女生骗上摩托车载到其村社,叫来好兄弟陈某共谋实施奸淫。陈某到后,经过共谋,由姚某骑摩托车载陈兰、陈某骑摩托车载陈梅,分别行至该村社的两个偏僻处后,姚某强行对陈兰实施奸淫,陈某强行对陈梅实施奸淫。
法院审理认为,姚某使用暴力奸淫幼女,并哄骗少女交由陈某奸淫;陈某违背少女意志,使用暴力奸淫少女,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姚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陈某对被害人陈梅实施的奸淫犯罪过程中,姚某哄骗陈梅交由陈某奸淫,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共犯。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和犯罪情节,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姚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陈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法官寄语: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兄弟情义,简单的四个字却承载了太多的感情,是友情、亲情的另一中诠释,但不能为了兄弟情义、朋友感情挑战法律,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共同干起犯罪勾当,走上犯罪不归路。姐妹情深,同学情重,作为学生更多的是将这份感情用在学习上,相互促进,而不是用在吃喝玩乐,共同交往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朋友上。作为学生最首要的任务是学习知识文化,在生活和学习中学会保护自己,特别是女学生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能为了占一点小便宜就轻易交往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朋友,轻易上别人的“贼船”,以免受到无辜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