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登封网讯 登封市城乡规划局强化公众参与促进“阳光规划”。城乡规划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证前公告、证后公示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没看懂”、“没参与”等问题,进一步推进“阳光规划”,加大公示力度,丰富公示内容,推进公众参与,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将公开公示作为规划工作的常态机制。在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中,实施全程公开公示机制,通过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和现场公示等形式,公开公示规划编制、项目选址、项目审批、设计方案等详细情况,将公示结果作为规划管理和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二是丰富规划公开公示的内容。对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等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阳光规划”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明确规划公开公示、建设项目证前公告和证后公示、项目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群众参与和监督等内容,促进群众参与城乡规划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是严格建设项目证前公告和证后公示制度。对所有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于开工之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就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以及经规划局初审后报市政府审定的总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鸟瞰图、剖面图、区位图、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项目开工放线时,由规划监察大队对规划公示牌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按规定要求设置的不予放线。
四是拓宽规划公开公示的渠道。将群众关心的重要规划事项,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规划公开公示。通过组织召开规委会,向市领导汇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听取各成员单位对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在建设项目工地设立公示牌,对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工程和市民普遍关注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以及详细规划方案在建设工地进行公示。
五是强化公开公示结果的运用。虚心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并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参考,在符合规划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尽量使新建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和实施过程的透明度,保证群众参与和监督规划的权利,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今年以来,规划局共对27个项目进行了证前公告和证后公示,组织召开了3次规委会,研究审查了27项规划设计方案。